参加国际会议的规定 25/06/1999 1.为增加国际学术交流,使更多的国际高能物理同行了解BES,同时也为了培养、锻炼能在国际舞台上竞争的研究人员,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,鼓励将研究课题的进展、成果在国际会议上报告或post。 2.根据我室目前研究工作的内容,应争取派人参加ICHEP、Hadron、τphysics、DPF等国际会议。参加会议者须有会议报告、并被接受者。为跟踪了解国际上与粒子物理相关的hardware和software的方法与技术的发展,室里将根据当前工作及以后发展的需要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选择相关人员参加这 一类型的国际会议。能提交会议报告并被接受者将优先支持。 3.对LP、Europe High Energy Physics Conference,BES合作组将在 所里的统一安排下派人参加。被会议特邀做报告者,室里应与所协商统一支持。 4.对于被一些其他重要和知名的国际会议(包括Workshop)组 织者邀请并被安排报告的研究课题,将视课题的意义、进展和结果决定是否给予支持。 5.任何与BES合作组有关的学术报告、post和contribution paper,必须严格遵守BES collaboration publication policy,即报告人需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报告内容提交refree,spokesperson和BES Physics Analysis coordinator,由Spokesperson指定2-3位referees审查报告的内容。报告人只允许报告referee和committee同意的内容和结果。 6.参加国际会议的报告必须要在室里做试讲。试讲由学术小组负 责组织审查。个别临时性决定的报告必须经过学术小组长和 Spokesperson同意。 7.院和基金委重大课题以外的课题若要参加国际会议,室里给予鼓励,经费由课题组自筹解决。